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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政府采购货物及验收流程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4-05-13 15:08 点击量:

我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采购活动均实行政府采购。下面将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介绍如下:

第一步:使用单位将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方法:填写《中北大学货物计划采购清单》、《中北大学货物招标采购参数确认表》(国资处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报送纸质表格到国资处,并且将电子版表格发至指定邮箱25502025@qq.com。

(一)如货物中涉及进口产品还应同时提交《进口论证表》。具体方法:使用单位自行组织进口论证,填写《进口论证表》(国资处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报送纸质表格到国资处,并且将电子版表格发至指定邮箱25502025@qq.com。

(二)如采购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应提交《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表》。具体方法: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单一来源论证,填写《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表》(国资处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报送纸质表格到国资处,并且将电子版表格发至指定邮箱25502025@qq.com。

第二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使用单位上报的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项目相关信息在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三步:将采购计划上报财政厅对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进行审批。

非进口产品、非单一来源项目完成第一步后直接进入第三步。

采购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项目的在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项目公示无异议的进入第三步。(此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

第四步:按财政厅批复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批复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方式为协议供货(金额大于10万)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为协议供货(金额小于10万)由学校仪器设备处组织采购;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均由学校委托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

(二)批复组织形式为部门集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三)批复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移交设备处组织采购。

第五步:签订合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合同为模板签订合同;部门集中采购的按中北大学货物集中采购合同(国资处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为模板签订合同;分散采购的按学校仪器设备处合同为模板签订合同。

第六步:验收工作(仅仅指由国资处和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购买的货物)。具体方法:

第一、使用单位自行验收。厂商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使用单位准备《中北大学货物接收验收表和货物接收清单》(国资处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按合同自行组织验收(属于精密贵重仪器还需要使用单位及供货商出具仪器测试报告);

第二、使用单位携带货物采购合同、《中北大学货物接收验收表和货物接收清单》到国资处申报学校集中验收;

第三、国资处组织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仪器设备处等单位与使用单位共同进行货物验收。

第四、学校集中验收完毕后,使用单位携带《中北大学货物接收验收表和货物接收清单》到国资处盖章。

第五、使用单位携带《中北大学货物集中采购合同》或《政府采购中心合同》、《中北大学货物接收验收表和货物接收清单》、政府采购审批表和采购清单(由国资处提供)、评标结论(由国资处提供)、招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告(http://www.ccgp-shanxi.gov.cn/view.php?nav=5自行下载)、发票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