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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意见

签发人:王晓红 发布时间:2012-12-28 17:22 点击量: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2012年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根据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求,现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学校党政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分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负总体领导责任。

校党委书记陶功定同志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全校党群系统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15项工作负责。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和组织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及我校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细则》。校党委校纪委以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经常考察分析学校及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工作。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中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全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牵头,会同校长办公室、党校、人事处、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监督,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继续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永葆党的纯洁性。

此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宣传部牵头,会同校长办公室、党校、人事处、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

3、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单位(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要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促进各单位各部门改进工作,堵塞漏洞,保证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牵头,会同校长办公室、党校、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落实。

4、严格按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制定的《中北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的规定选拔和任用干部,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干部的推荐、竞聘、考核、考察、公示、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组织部人事处与纪委办、监察处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坚决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组织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和探索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此项工作由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落实。

5、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党内民主,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和对党组织和其它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严格执行《中北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和《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确保学校领导班子高效、有序运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此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落实。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贾锁堂同志对全校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611项工作负责。

6、督促全校各部门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后勤服务等部门的工作作风;督促全校各单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弘扬正气,督促教师依法执教;对违背职业道德的教职工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此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人事处、监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落实。

7、组织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我校关于业务接待的暂行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禁止以各种名义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狠刹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要大力精减会议和不必要的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此项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人事处、财务处、组织部、监察处落实。

8、严格执行《中北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认真落实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和《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继续全面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重大问题和广大教职工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采用多种形式,有领导、有组织地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校务公开领导组要对全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此项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监察处校工会落实。

9、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制定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人事调配职务职称评审与聘任绩效工资评定与发放及干部的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政策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监督措施,预防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此项工作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组织部、监察处落实。

10、继续组织修订与完善各类资金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落实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学校各类资金的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会计监管,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要加大对二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严禁设立“小金库”和做假账的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此项工作由财务处牵头,会同监察处、审计处落实。

1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教育乱收费的行为反弹,对违纪乱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此项工作由财务处牵头,会同校长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各相关单位落实。

校党委副书记张惠选同志对学生工作部(处)、机关党总支、基本建设处、工会、团委、武装部、后备军官教育学院、思政部的主要负责同志、单位及全校学生工作口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第1214项工作负责。

12、组织和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学习,预防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预防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工作。

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机关党总支、基本建设处、工会、团委、武装部、后备军官教育学院、思政部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13、组织开展青年学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把廉洁教育作为源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实抓细,切实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时效性。

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牵头,会同宣传部落实。

14、根据教育部出台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大宗物资采购监管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和《中北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基本建设项目设计队伍、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的考察、评议和招标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建工程项目的调研、考察、评议和招标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严格有效的监督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预防和制止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问题的发生;预防和制止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基本建设处牵头,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落实。

校党委副书记常晓宝同志对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1517项工作负责。

15、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学习,预防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16、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大宣教”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反腐倡廉重要论述,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通过中心组及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紧迫意识、发展意识、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消除克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形式主义、沽名钓誉、享乐主义、铺张浪费的思想意识;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17、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成人教育各类招生及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成人教育招生和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预防在招生和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各函授站招生、办班和收费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制止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会同监察处落实。

校纪委书记安建平同志协助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组织协调好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行风建设,并对纪委委员及纪委办公室、保密办、监察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1823项工作负责。

18、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确保《中北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认真总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功经验,谋划好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建立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践,使教育制度监督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落实。

19、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北大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廉政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认真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处落实。

20、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基建工程、大宗物质采购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及药品采购中发生的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乱收费等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访,深挖案件线索,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加大查办案力度,结合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案体制、机制,形成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提高依法执纪办案能力,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落实。

21、组织搞好行风评建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建设,不断改进各部门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继续认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和职工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大力弘扬正气,预防和杜绝学术不正之风和其它方面不正之风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落实。

22、继续巩固“三项治理”成果。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超编配置、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此项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落实。

23、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考察、学校各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招生考试、人事调配、职称评聘等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大型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开采购的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开采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学术风气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各种教育乱收费和学术不正之风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各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已经出现的违纪倾向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通过询问、提醒、或警戒,努力把一切腐败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副校长肖忠良同志对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科技产业处(光电厂)、审计处、国家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防科技工业精密塑性成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镁基材料深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地下目标毁伤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山西中北科技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单位及全校科技产业口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2427项工作负责。

24、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预防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预防领导干部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此项工作由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科技产业处(光电厂)、审计处、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地下目标毁伤技术研究中心、镁基材料深加工研究中心、山西中北科技园有限公司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2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研立项、科研成果鉴定评奖、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表出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教育、监督,严格把关,预防和杜绝学术不正之风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科技产业处牵头,会同监察处落实。

26、严格落实《中北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落实科技产业处(光电厂)招标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预防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科技产业处(光电厂)牵头,会同国有资产处、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落实。

27、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财务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抓好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对二级财务的监督和审计。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对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

此项工作由审计处牵头,会同监察处、财务处、各二级财务单位落实。

副校长刘有智同志对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校友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第2831项工作负责。

28、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学习,预防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校友办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29、严格按照《中北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中北大学文献资源招标采购工作的规定》,严肃教材、图书等采购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预防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此项作由研究生院、图书馆牵头,会同国有资产处、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落实。

3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研究生招生和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和收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和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和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预防在招生和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会同监察处落实。

31、严格按照《中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和《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校友捐赠财、物的入帐、登记工作,有效预防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违纪问题。

此项工作由校友办牵头,会同财务处、国有资产处、监察处、审计处落实。

副校长韩焱同志对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软件学院、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室教育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单位及全校教学口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3235项工作负责。

32、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学习,预防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软件学院、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室教育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3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加强对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预防在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各项收费向社会公开。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监察处、各学院落实。

34、进一步严格各类考试的考试程序和考试纪律,进一步严格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杜绝考试中的不正之风。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监察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部)、各学院落实。

35、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按照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完善高考招生和“专升本”招生录取制度、措施和工作纪律,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工作公开化,实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落实招生计划的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开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度,确保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的严格执行,有效预防在招生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暗箱操作”问题。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牵头,会同监察处落实。

副校长沈兴全同志对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的主要负责同志、单位和全校后勤口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3638项工作负责。

36、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学习,预防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

此项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37、严格按照《中北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教学设备、科研仪器、行政办公设备、后勤设备、医药、维修工程、公寓物资和教材的公开招标工作,预防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牵头,会同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落实。

38、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按照国家各级政府的规定管理资产;严格执行《< 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租赁或承包的公开招标和房屋分配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违纪问题。

此项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会同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落实。

副校长张记龙同志对国际交流合作处、出版部、信息商务学院、附属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分工,还对以下第3942项工作负责。

39、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学习,预防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

此项工作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出版部、信息商务学院、附属学校牵头,会同纪委办公室、组织部落实。

40、加强学院教师的师德师风和业务技能建设,确立新时期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塑造教师新时代形象,克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背职业道德,遏制教师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此项工作由信息商务学院牵头,会同人事处、监察处落实。

41、继续组织修订与完善学院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工作手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利用第二课堂,做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做好学生入党及个人和班集体的各类评优、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审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运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此项工作由信息商务学院牵头,会同监察处落实。

4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加强对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预防在学历、学位文凭发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此项工作由信息商务学院牵头,会同监察处落实。

为了保证以上任务的落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抓好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校党委、行政领导要根据自己负责的工作,主动组织协调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共同抓好落实,对自已承担的任务,年内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每年要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汇报本人执行责任制的情况。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度,对承担的任务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

2、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没有认真的态度,没有严禁的作风,是无法干好任何事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繁重,难度大,更需要真抓实干,要克服心态浮躁,急功近利,搞表面文章的做法;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责任到人,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3、要强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是关键,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考评机制,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追究不落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各个部门要协调配合,抓好落实。纪检委和监察处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经常了解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情况,了解和掌握工作进程,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校党委、校行政请示、报告。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形成抓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