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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院人字[2004]14号

签发人:xxk1 发布时间:2012-11-16 15:44 点击量:

为了加强科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并为科级干部的任用、奖励、调整提供依据,现制定科级干部考核办法。(后勤集团、服务集团、医院、附中、附小、工厂也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考核原则

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2、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3、 民主公开,领导肯定、群众公认的原则。

4、 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 按类、分层次考核的原则。

6、 自评、群众评议、领导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7、 体现教育、促进的原则。

二、 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业绩考核为主。

德:主要考核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状况;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状况、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状况。

能:主要考核文化素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状况;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状况;组织管理能力状况;创新精神、开拓意识状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和投入程度;出勤率、按时上下班等遵守劳动纪律的状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任务的状况;完成管理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开创本科室新局面的状况;所在岗位对本部门的改革发展做出的主要成绩和贡献。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状况。

以上四方面考核内容所占的分值及权重分别是:

德:10(即占10%)

能:10(即占10%)

勤:10(即占10%)

绩:60(即占60%)

廉:10(即占10%

三、 考核对象

2002/2003学年期间任正科长职务或副科长主持工作6个月以上,并且目前仍担任正副科长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四、考核等次

科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得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8470分者为称职;6960分者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五、考核测评标准

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内容的测评标准及具体打分办法参见附表《中北大学科级干部测评标准》。

考核过程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内警告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2)、政治、经济、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的,经查证属实者。

3)、严重失职,给学院、所在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者。

4)、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岗位任务,消级抵制、不履行工作职责者。

5)、无视考勤纪律,时有违反者。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五、考核方法

1、院、直属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由单位组织,本人述职,应有2/3以上的单位职工对其全面打分测评;任职不到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和述职,但也要进行打分测评。

2、行政部门的参加考核人员统一时间,各单位自己组织。具体办法是本人述职,由各院、直属单位、党政管理部门一名同志对其全面打分测评;任职不到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和述职,但也要进行打分测评。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

每项测评采用百分制,去掉被考核人每项所得的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取平均值,即为本人的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当年考核为不称职者,要戒勉并扣发20%的岗位津贴。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要免聘。

八、其它

1、 参加考核人员述职不超过10分钟,重点突出工作成效。

时间安排:院和直属单位在42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单位自定;行政人员定于428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