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网址: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666/201203/132105.html )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积极准备(特别是我校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四个专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