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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关于禁止大学生进行直销、传销活动的通知

签发人:田海燕 发布时间:2012-11-21 15:16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直销管理条例》、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等文件规定,为规范学生行为,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现将我校禁止大学生进行直销、传销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禁止学生参加直销、传销活动。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直销、传销活动是违法行为。对参加和组织直销、传销活动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北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鼓动或介绍他人加入直销、传销组织或销售直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或鼓动他人参加直销、传销培训、产品介绍会等集会,否则,按参加直销、传销活动统一处理。

传销是非法活动,大学生参加直销也是违法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为直销员;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远离传销、直销,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