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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3-11-12 10:56 点击量: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有关办学治校信息,作为学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促进依法治校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学校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作为学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校充分认识到推行信息公开就是为学校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只有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目标,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涵,才能凝心聚力,才能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学校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行信息公开,扩大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拓宽沟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促进了广大师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使学校的决策更加符合民意,更加深入民心,更加科学。
三是学校始终坚持推行信息公开的“五原则”。学校在推行信息公开过程中,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和积极稳妥原则”,紧密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依法依纪实施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平,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2-2013学年,中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了《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学校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

1、党务公开:校党委、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及自身建设的情况。

2、校务公开:学校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基本职责;学校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办事原则和办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依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公开形式要求,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部门网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召开会议,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离退休人员代表大会、以及各级各类专题会议等;发送短信如中北大学手机报、就业信息报等形式。

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6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1000条。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方便社会和师生查阅信息和监督学校工作,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网站。网站栏目安排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党务公开目录、校务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受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等多个栏目。党务公开目录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校务公开目录包括:学校重大事项公开情况、人事工作公开情况、财务工作公开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公开情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公开情况、学科建设公开情况、科研工作公开情况、校园规划基本建设公开情况、学生管理工作公开情况、国际交流与合作公开情况、招生与就业工作公开情况、后勤保障工作公开情况、学校监督检查公开情况、医疗项目公开情况、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公开情况、社会关注的以及涉及教职工与学生利益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本覆盖了学校各项工作。

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和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三)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我校针对重点领域如学校招聘、干部任用考核,招生与就业,采购、维修、工程招标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招聘、干部任命及考核

1、对学校招聘进行信息公开

在学校首页及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将报名和考试通过及录用的名单在网上公布。

2、对干部任命进行信息公开

对党政部门科级干部及全校处级干部任用进行信息公开:在全校发布招聘信息,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聘、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等一系列程序后,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

3、对干部考核进行信息公开

对干部考核进行信息公开:学校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在规定的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考核结果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网上公示。

(二)招生就业

1、对招生工作进行信息公开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我校招生录取全部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手续都经过各省级招办办理并将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所有招生信息均可在我校本科招生在线网站查询。没有发现招生违纪举报现象。

2、对就业工作进行信息公开

建立中北大学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就业信息,并建立了历届毕业生就业单位及单位信息查询系统。

(三)采购、维修、工程招标工作

1、对仪器设备采购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信息公开

经过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符合自行招标条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将中标结果发布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2、对维修及公寓物品招标进行信息公开

凡是符合自行招标条件的,在学校网站首页及后勤管理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由招标小组进行评标,并现场公布评标结果。

3、对工程招标进行信息公开

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严格按照市场招标程序进行招标。招标结果在山西招投标网进行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合同。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情况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在网站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通过邮件或电话进行咨询,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学校未对信息公开收费。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学校在2012-2013学年尚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参与工作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不断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学校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受理师生和公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师生和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并有效解决师生和公众所反映的实际问题。对一些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以举办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干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以保证有关决定的合理性。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适宜对全校或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校务公开平台(主要是学校网站)公开。同时,通过公开栏、公示牌、校园新闻媒体等,适时扩大公开渠道。

中北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