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留学办理流程
一、选拔办法
1、符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条件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相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要求,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2、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推荐结果报国际交流合作处,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留学受理部门。
3、申报“中北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和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的推荐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并将评选结果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4、申报“中北大学优秀学术带头人出国进修”的推荐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专家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二、派出程序
1、被“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录取的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审批部门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按规定缴存保证金。
2、优秀主讲教师和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
3、优秀学术带头人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人力资源管理处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
4、申请人在办理出国手续时,须提交上述协议书的复印件,填写《中北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审批表》,涉密人员还须填写《中北大学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查审批表》及《中北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义务承诺书》,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呈报校领导签批。
5、申请批准后,出国留学人员持国外邀请函、人力资源管理处出具的在职和收入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和护照)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6、被“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录取的人员还须填写《申报因公出国个人情况登记表》和《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经校领导签批后,持国外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出国留学资格证》到山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山西省教育厅出国留学任务批件》。之后,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持单位介绍信和《山西省教育厅出国留学任务批件》到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资助和换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