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公出国访问团组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国际交流的需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制定下一年度学校因公出国(境)访问团组计划,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和省外事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执行。
2、 公派出国(境)培训团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制定下一年度公派出国(境)培训计划,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外国专家局和省外事办公室初审,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执行。
3、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山西省省筹出国留学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山西省省筹资金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受理咨询和报名。报名结果分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山西省省筹资金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