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办理流程
一、申报办法
1、国际交流合作处于每年十月发布“关于报送XXXX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学校各有关人员根据学术交流的需要,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计划。
3、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有关人员提交的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计划,并于每年十一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学校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山西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和上报。
二、派出程序
1、学校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申报人员持论文录用通知、会议邀请函于出国(境)日期前两个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呈报校领导审批。
2、拟申请学校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经费的人员,需另行持论文录用通知、会议邀请函和《出国参加学术交流申请表》向校科技产业处提出申请。
3、校领导批准后,申请人填写《中北大学教师、管理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涉密人员还须填写《中北大学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查审批表》及《中北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义务承诺书》,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呈报校领导审批。
4、申请批准后,持会议邀请函、人力资源管理处出具的在职和收入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护照)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签证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