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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学生军训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4-05-29 16:22 点击量:

校学〔20148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学生军训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学生军训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经审批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457

中北大学

学生军训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是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提高学生军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调动参训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各学院不断改革创新,高质量完成军训工作任务,确保军训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军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分为: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军训先进连队、学生军训内务卫生先进连队;学生军训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分为:学生军训先进工作者、学生军训优秀教官、学生军训优秀个人。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各学院在学生军训工作中的组织管理、作风纪律、军事训练、宿舍内务卫生、宣传工作、活动组织等情况进行评选,具体条件为:

一、组织管理情况: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得力,军训保障到位;学院军训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落实到位;学院主管领导经常亲临现场,及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训练管理,设立训练值班营地,坚持值班登记制度,值班记录齐全。

二、作风纪律情况:参训教师着装整齐,在岗情况良好,并能很好履行职责,与教官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军训工作方案,完成军训任务;召开军训动员大会,积极开展校规校纪教育和军训安全教育;全院学生着装仪容符合条令条例要求,训练场上行为规范,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军训纪律规定行为,军训安全无事故。

三、学生训练情况:严格遵守军训一日生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学生军训积极性主动性强,请假少、参训率高;学生精神饱满、情绪高昂,训练效果显著;出操、收操队列整齐、井然有序;军训应急疏散演练、队列会操、预演、阅兵成绩突出。

四、宿舍内务卫生:全院宿舍内务卫生始终保持优秀,涌现出大量内务卫生优秀连队;被褥叠放规范,床单平整、清洁,床上无杂物;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地面干净清洁。

五、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进行军训宣传报道,宣传工作得力,宣传形式活泼多样;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及时发布军训工作信息,参训学生积极撰写、发表军训文章;宣传、广播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军训氛围浓郁等。

六、活动组织情况: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如学唱校歌、军歌、紧急集合演练、单兵队列考核、军训汇报表演等;开展学院层面的军训文体竞赛活动,特色明显、亮点突出、效果显著。

第四条 学生军训先进连队

学生军训以每个自然班编为一个连,根据各连在学生军训工作中的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军事训练、作风纪律、宿舍内务卫生等情况进行评选,具体条件为:

一、严格执行军训工作实施方案和训练计划,模范遵守军训纪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军训成绩突出。

二、思想教育和宣传报道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针对性强,效果好;学生积极参训,士气高昂,团结互助,积极向上。

三、军训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无违纪、旷训现象;全连学生参训率高,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训练成绩显著。

四、全连内务清洁整齐、统一有序、始终保持良好;全连学生按要求统一着装,并保持军容严整,举止端正,仪表整洁,文明礼貌。

五、连队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强,作风深入,工作到位,成效显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无事故。

六、积极开展相关连队集体活动和评比竞赛活动,组织措施得力,军训气氛浓郁,活动效果好,评比竞赛积分高。

第五条 学生军训内务卫生先进连队

具备下列条件的连队,可参评“学生军训内务卫生先进连队”。

一、室内可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通风良好,无异味。

二、床铺整齐,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有序,且所有宿舍统一。

三、衣服等物品放置于衣柜内。

四、地面清洁无纸屑、果皮、积水等杂物。

五、桌面洁净、无污迹,物品摆放统一有序。

六、门、窗、玻璃、四壁、灯具洁净明亮、无积尘。

第六条 学生军训先进工作者

具备下列条件的全体参训教职工,可参评“学生军训先进工作者”。

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学生军训工作职责,无擅自离岗现象,出勤率高。

二、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经常深入训练场和学生宿舍,了解和关心学生的生活、训练以及思想状况,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军训宣传工作形式多样,有声有色,所带军训连队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对军训工作有促进作用。

四、与教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军训各项工作,完成军训任务。

五、经常性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无事故。

第七条 学生军训优秀教官

具备下列条件的全体教官,可参评“学生军训优秀教官”。

一、遵守军训纪律和校规校纪,服从学校和军训工作领导组管理,对学生军训工作尽职尽责,表率作用好。

二、坚持按纲施训,耐心施教,科学管理,文明训练,严格要求,关心并尊重学生,上下级关系融洽。

三、个人军政素质较高,组织指挥能力强,能调动学生的军训热情,参训学生军训热情高,成绩突出。

四、与指导员密切配合,主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五、本人和全体参训学生无违纪违规现象,军训安全无事故

第八条 学生军训优秀个人

具备下列条件的全体参训学生,可参评“学生军训优秀个人”。

一、认真刻苦训练,军政素质高,军训成绩优秀。

二、军训中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积极,成绩优异。

三、遵守纪律,安全训练,仪表端庄,内务整洁,作风优良。

四、尊重教师和教官,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公物,集体荣誉感强。

五、参训率高,无旷课和旷训等现象。

第三章 评选方式及比例

第九条 军训工作考核组由军训团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成员组成,负责各评选类别的考核和推荐。

第十条 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由军训工作考核组依据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批准。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数的35%

第十一条 学生军训先进连队由所在学院(营)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批准。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连)数的30%

第十二条 学生军训内务卫生先进连队由所在学院(营)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批准。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连)数的15%

第十三条 学生军训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学院(营)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批准。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训教师的30%

第十四条 学生军训优秀教官由武装部(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和所在学院(营)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批准。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官人数的30%

第十五条 学生军训优秀个人评选在学院(营)组织领导下,由连指导员、连长根据学生参训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由营教导员、营长审核,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批准。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训学生数的8%

第四章 表彰办法

第十六条 对在学生军训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和个人,将在学生军训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由学校颁发奖牌;“学生军训先进连队”、“学生军训内务卫生先进连队” 由学校颁发奖状;“学生军训先进工作者”、“学生军训优秀教官”、“学生军训优秀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学生个人获奖情况如实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91开始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