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目录 >>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公开情况 >> 课程设置情况

中北大学公共任选课管理办法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5-09-05 10:39 点击量:

中北大学公共任选课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改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同时满足有不同兴趣、爱好与特长学生的需要,为了规范公共任选课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公共任选课的教学内容应是我校必修课的补充、延伸或扩展,公共任选课按内容新、范围宽的要求构建,向学生介绍学科前沿知识和学科新动态,适当提高学生在某学科领域内的理论深度。根据不同课程,各有侧重,并重视学科的交叉与结合,重视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实验公共任选课必须以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为主,尽可能给学生提供实际动手的机会,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开公共任选课的教师必须是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并且开办公共任选课程须办理登记与审批手续。办理登记、审批的要求是:填写申请表、提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使用教材、适合对象,由课题组,于每学期期末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将该门课程纳入学校下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中。同一任课教师每学期的公共任选课不能超过2门,并且公共任选课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

三、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规定,须修满8学分的校级公共任选课(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类不少于2学分、艺术类(音乐、美术等)不少于1学分、经济管理类不少于1学分、文学哲学类不少于1学分;另外的3学分不作限制),达不到此要求者不得毕业。

四、主管教学的教学院长、辅导员、班主任应负责指导学生正确选课,避免盲目性,防止选课过多超出本人承受能力,影响整体学习质量。

五、公共任选课每学期选课一次,每学期开学后,学生按规定时间在网上选课,选课报名人数不到40人(实验选修课不到20人)不单独开课。

六、需要进行实验但不具备条件或安排不落实的公共任选课,暂不开设。

七、公共任选课其它要求与必修课同等对待。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