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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关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5-09-05 11:04 点击量:

中北大学关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持久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目标

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要紧紧围绕我校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六个一建设工程”进行:制订新一轮培养方案﹑建设一批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建设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新教材、建设一个能保障我校教学质量水平的实验体系﹑建设一支骨干教师队伍。

二、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原则

1.教改立项课题必须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边建设,重在改革与实践。立项课题一般要求目标明确,进度合理,成果具体可测、有实际效果。

2.各学院申报的人才培养模式项目是学院的龙头项目,必须由各学院院长、主管教学院长亲自主持,若项目进行期间主持人工作有变动,不再符合项目主持人条件,则项目主持人要作相应的调整,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组的成员必须是项目所涉及的各系列课程教师(在岗)及部分教学管理人员。

3.各学院申报的课程内容、体系研究及教学方法、手段研究项目,必须围绕各学院设立的人才培养模式教改项目展开,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人才培养模式项目中负责该系列课程的成员。

4.教改立项的选题必须思路清楚,方向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教改要求,与当前教改发展趋势一致,并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人才培养计划的完善及实施。

5.课题内容要按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目标设计,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突出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使之适应新世纪对人才的要求。

6.教学研究课题组人员职称、年龄等要合理,注重老、中、青结合,形成一定的梯队。

三、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工作程序

1.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1)教务处组织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鼓励教师向教务处申报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对于有研究价值并列为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的选题,在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2)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的基本思路:一是教育部和山西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部分项目的继续和延伸;二是在我校过去已评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中选择带有推动和辐射作用的已有阶段成果的课题继续研究;三是结合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扩招后教学中出现的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从中精选项目。

3)研究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要突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我校本科教育的宏观战略研究;第二部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包括教学思想,人才培养模式,素质教育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第三部分,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验室和教材建设等;第四个部分,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研究,包括教学管理体制,教学运行机制,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研究。

2.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根据学校发布的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和立项通知,教师按中北大学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申报课题,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申报。

3.教学研究课题的评审

1)学院初审:各学院按本单位申报的课题是否应立项,属何层次课题进行评审,做出立项的排序;

2)专家函审:学校建立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库,根据教师申报课题的类型,评审时从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不记名评审,然后由主管部门量化,排序;

3)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校评审委员会。先分学科预审,然后评审委员会审议投票,最后由校主管领导批准立项。

4.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后,项目组写出实施计划,经学院、教务部门协调后,办理实施合同手续。

四、课题立项的政策保证

1.学校对获准立项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按年度公布。

2.对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课题要加大资助力度,并向山西省教委推荐立项,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

3.参与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的教师在校内评先进、评定职称等诸方面,与参与同级别科研项目教师同等对待。发表的教改论文、获得的教学成果奖与同级别科研论文、科研奖励等同。

五、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一)经费管理

1.各级教改项目研究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归口管理,经费的使用实行教改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专款专用。教务处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凡是将本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

2.经费的具体管理,采用课题负责人签字制,通过立项后划拨50%,中期验收通过后(中期未通过验收按期改正后)划拨40%,未通过中期验收并未按期改正停止经费支持,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10%,验收不合格扣除10%,并向全校通报,验收优秀划拨15%

(二)负责人资格管理

1.教改项目负责人资格应按立项原则中第23条认定,若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工作有变,则所在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院长可对课题项目负责人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原项目负责人可作为主要成员或课题组顾问参加课题研究并指导课题组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教师,离任前应写项目阶段总结、项目组各成员工作情况、项目组成员变更及经费使用报告各一式二份,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后报教务处审批(省级项目还须报上级机关批准备案),教务处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作为项目完成后鉴定、获奖排序时的依据。

(三)项目管理

1.实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

1)实行一年一次项目评检,并决定项目的升降或终止;对研究工作开展好的、成果突出、创新明显、有较大突破的校级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相反,工作进展不大或不力的校级项目,给予警示、批评或终止。

2)项目经费随着项目的滚动给予程度不等的划拨,对上升的项目,增拨上升等级的经费;对降级项目减少经费的划拨;对终止项目,停拨项目余额经费,并追缴项目已拨经费的余额部分。

2.建立校、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其职责是:

1)校级管理

①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确定并发布立项指南。

② 组织项目评审,召开会议,完成项目认定予以公布并划拨启动经费。

③ 根据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及中期检查、评价并提出建议;召开全校教学研究、改革专项交流活动。

④ 结题阶段组织课题鉴定及成果验收,并进行宣传推广。

2)学院级管理

① 学院要充分认识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性,把所承担的项目作为本学院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把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同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等密切结合起来。以教学改革项目为契机,建立相应的机制,带动本学院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② 学院要制定促进项目顺利开展的政策和措施,在人员安排、政策保障、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督促、检查项目组的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助学校解决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③ 协助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成员的管理。

3.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及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遴选(必要时对立项申请提出修改意见),报校教学校长批准。

4.获准立项的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负责课题的整体设计、组织实施、课题管理、协调、经费管理等工作。

5.教改课题的日常管理、检查及指导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教务处只对各课题的工作进展实行目标管理。各课题组要根据项目申请书的研究计划进程,每学期末做一书面总结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教研科。

6.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教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评估,对组织工作不力、研究工作起色不大的项目,学院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以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7.各课题研究的期限依题目而定,一般1—3年,在研期间,教务处负责组织各课题组成果交流报告会,以促进交流及全校教学改革的整体进程。

8.教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结题报告,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鉴定。鉴定工作视项目级别分省级、校级鉴定,由课题组提出申请,教务处、课题组协商后统一组织。

9.对教改立项课题应特别强调注意研究的实践和应用, 对只研究而不在教学中应用的课题,以后不予以立项和评奖。

六、多媒体课件课题立项的管理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