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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5-09-02 16:27 点击量:

为做好学校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聘用工作,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中北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中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特制定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原则

1、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和专业化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运行机制,以增强管理工作的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2、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结构和比例

(一)设岗范围:我校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学院及学校认定的其他内设机构管理人员。

(二)岗位数量:我校管理岗位共设336个,四级以上岗位数量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确定,五级、六级管理岗位数按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岗位职数执行,七、八级岗位数按省教育厅核准的机构和职数执行,九、十级按我校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职数执行。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科级机构和职数设置的意见》(晋教人[2006]26号)文件精神,二级教学单位可设置三个七级职员岗位,教辅机构、经批准确定的研究机构原则上不设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

(三)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三级至十级8个等级,分别对应于现行的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三、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管理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并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四、组织机构及聘用程序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中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党委组织部。

(二)聘用程序

管理岗位聘用分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与推荐、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审核与评审、校领导组批准与聘用四个阶段进行。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经中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审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中北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评审通过,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中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批准。

五、岗位聘期与考核

(一)三级、四级职员的聘期和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执行。

(二)五级以下职员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期满要进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

(三)双肩挑人员、教学单位、教学辅助单位、经上级部门批准确定的研究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实行双岗考核。

六、岗位聘用

(一)管理岗位首次聘用或期满续聘,根据管理人员现聘职务和等级确定岗位级别。

(二)管理岗位职级的晋级聘用,在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前提条件下,竞聘上岗。

(三)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经批准确定的研究机构的行政管理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四)教学单位的党务工作岗位纳入管理岗位管理,其中符合“双肩挑”条件的,可作为“双肩挑”人员管理。

(五)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会计、审计、图书、档案、基建、实验、卫生等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不一致的,第一个聘期内暂时纳入管理岗位管理。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200671以后退休的管理人员,比照在职人员参加本次岗位分级,并从省里核准批复之日按规定执行退休工资。

(二)“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能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确需兼任的,一般应以五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为主,五级以下管理岗位中,确需兼占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把握以下条件:主要看管理人员是否仍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人员和比例要从严控制,一般控制在五级以下管理岗位总数的10%

(三)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时,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而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保留其原领导职务级别,在其调离、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在岗位时,该岗位自动取消。

(四)不符合双肩挑人员条件或未批准双肩挑人员,均纳入管理岗位管理。2009年底前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工资的,首次聘用管理岗位时,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但只能执行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层级竟聘。待其晋升的管理岗位高于原专业技术工资时,再执行相应的管理岗位工资。

八、附则

本办法由中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