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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中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签发人:陈靓 发布时间:2015-03-12 15:58 点击量: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根据中北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3-2014学年度中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长期以来,中北大学始终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坚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整体设计,分头梳理;横向沟通,相互补台;认真操作,稳步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

自2009年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学校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校的有关工作。学校充分发挥制度的根本性、长期性作用,修订并完善了《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学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发布及时。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坚持以网站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立体化、全媒体的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二、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根据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重新梳理了《中北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十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以及对外合作与交流,下设50个细化栏目,并对各栏目进行内容充实、完善。

学校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主动公开。学校在信息化平台建设中预设了“在线服务”、“监督投诉”版块,增加官方微博、微信链接,全面打通信息公开监督渠道,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原有的在线校长信箱服务功能上,开通校长接待日及校领导接待日服务,为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更多渠道,提高了办学的透明度。

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50多条,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共收到有效电子邮件2200余件,公开答复790余件,部分信件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

2、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通过学校门户、电子政务网站发布信息1000多条,访问量达460多万人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260多条。尤其招生期间的微博发布,不仅起到了信息及时公开的作用,还为考生解答了许多关心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中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3-2014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2013-2014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学校在招生工作方面,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信息全过程透明、公正。学校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学校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教育收费管理情况等信息,实现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专栏、官方微博以及信息公开网的招生管理专栏上,主动公开本、专科生、研究生、非艺术类、艺术类以及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在获取有关招生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

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招办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上公布了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分省市、分批次的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在28个省份进入一本招生,考生一志愿率不断提高,一本录取人数达5452人,生源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认真落实“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不准”、“十公开”、“十二条禁令”等规定,加强了招生咨询和服务工作。已在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就业网“最新动态”和“历年招生计划查询”版块发布了相关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录取结果查询,供考生与家长查阅。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完全向社会和考生公开,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受到了考生及家长的欢迎。

研究生招生方面,充分利用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借助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研究生招生咨询信箱等多种官方途径,向考生提供准确可靠的招生信息。

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的公开,主要是以中北大学校园网、党(校)委会会议、教(职)代会会议、校情公示(告)栏、校电台(广播)、学校年鉴及校财务处信息公示(告)栏等为公示平台,依据所公示信息的时效性(常规性、阶段性、临时性),按照一定的流程、步骤,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本学校的财务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上述信息,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3、人事招聘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我校引进博士59人,硕士13人,人力资源处网站根据招录情况的进展,从发布招聘信息到最后录用名单公示,层层跟进,及时公布最新情况,保证了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学校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信息共发布招聘信息十多篇,对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发布方案公告,公示引进工作流程和实施办法。

在校内教师职称评定、评奖获优等方面,学校相关部门都进行了事前进行预告,事后结果公开,按步骤、按流程组织专家认定、评定,在公示期内接受来信、来访等投诉,纪委监察、学术评定委员会组织、参与调查,公布裁定结果,确保教师公平、公正的进行评审。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通过发送邮件调研、发放测评问卷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快落实网上“一站式”服务事项、增设信息公开网站内检索服务等方面。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年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信息公开网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和提高。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和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对各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重大决策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提高办事指南、办事服务事项、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信息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加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三)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网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依托学校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的平台建设,如增加站内检索功能、强化后台技术等,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坚持“公开为准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重大新闻、科研申报、出国交流、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在部门网站等进行全面主动公开。依托学校电子政务各专栏,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事项,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在便民网专栏内梳理有关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提供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专栏服务。积极推进学校各类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每年组织编制《中北大学年鉴》。

(五)要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学校建立了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信息公开信息员制度,在各单位设信息公开员,加强各单位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

中北大学

2014年10月29日